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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力引进股权投资企业
来源:新浪私募融资  2008-8-19

  早报讯 昨日,上海召开股权投资企业座谈会。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在会上指出,相比股权投资企业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上海更看中它与上海发展的“三个对接”,即和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相对接、和产业结构调整对接、和企业改造相对接。他称,上海将向中央争取更多的政策优惠,以推动上海成为中国的资金和资产管理中心。

  “私募”改称“股权投资”

  当天,方风雷、田溯宁、单伟建、沈南鹏、竺稼等多位私募股权基金(PE)、创业投资基金(VC),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界的大腕们齐聚上海市金融办。

  此前一天,上海市金融办、工商局、财税局等部门刚刚联合发布了《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把私募股权基金(PE)、创业投资基金(VC)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统称为股权投资企业。

  关于股权投资这一新提法,上海市金融办主任方星海解释说,不提“私募”是参照国际经验,如红杉资本、贝恩投资等知名企业均未冠以私募之名。《通知》是上海金融办等各个部门认真调研,在参考外省市做法基础上,从用足用好国家政策着手,结合上海实际制定。

  此前上海曾提出要建设私募股权中心。

  据媒体报道,上海市国资委副主任陈晓宏在会上表示,上海的国资整合和国企改革,都欢迎股权投资企业的参与。他称,上海国企改革要坚持开放性和市场化方向,鼓励国有独资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绝对控股企业走向国有相对控股,股权投资企业在其中可大有作为。

  浦东新区有税收优惠

  据悉,《通知》共九条,分别从工商登记、税收政策、投资者、行业自律、政府引导等方面,对股权投资企业在上海发展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鼓励符合条件的境内外各类主体参与上海股权投资企业的发展。

  对于股权投资企业最关注的税收政策,《通知》规定,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指负责投资管理的合伙人,业内简称GP),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指只出钱不参与管理的合伙人,业内简称LP),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以20%数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此,方风雷等多位业内人士提出,香港个人所得税率一律为15%,较内地要低得多。希望上海能够参照此标准,统一征收20%个人所得税。一般来说,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时,股权投资行业的GP会被按其上限35%征收。

  上海市工商局等部门负责人在会上表态,会开设各种“绿色通道”方便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浦东新区副区长严旭也在座谈会上拿出了一系列优惠措施。他称,浦东新区将对股权投资企业的高管,以补贴的形式返还其所得税额的40%;对于中层骨干,返还所得税额的20%;在高管就医、子女就业等问题上开辟“绿色通道”;正在研讨给予在浦东落户的股权投资企业300万-1500万元的开办费;争取在陆家嘴或张江打造一个股权投资企业的集聚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