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首家有限合伙企业—徐州海润投资行经工商部门注核准设立。该合伙企业由13个有限合伙人(10个自然人及3个企业法人)和1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自然人)组成。出资总额达358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对房地产、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的投资。该企业的设立,为全市金融创新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市场准入形式,同时为我市资本市场的提档升级提供了合法有效的试验平台。有限合伙是新《合伙企业法》规定的一种全新的合伙企业形式,其特殊性源于有限合伙人的有限责任,改变了传统的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都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规定。主要特点是一类合伙人作为真正的投资者,投入绝大部分资金,但不参与经营管理,并且只以其投资的金额承担有限责任,称为有限合伙人;另类合伙人只投入极少部分资金,但全权负责经营管理,并要承担无限责任,称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的最大优势是人和资金的有机融合,使合伙人与合伙企业相分离,其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适合风险投资。据统计,截至目前,徐州依照新《合伙企业法》设立的合伙企业36家,其中有限合伙企业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