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作准则
必须遵照中国政府制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条例及中国<<外汇管理法>>规则为依据.
二:合作方式
1)股权投资:外方作为战略投资者与合作中方建立中外合资企业,共同经营管理,共担风险,共享利润;
2)合作:与中方合作成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共享利润;
3)融资上市:中方公司上市提供资金与技术支持;
4)资产重组:对优质资产进行股份制改造,外方参股;
5)兼并收购:对中国境内企业及产品直接收购兼并;
6)贸易合作:帮助国外产品走进中国,中国产品走向世界.
三:合资合作项目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国家允许和鼓励的项目;
2)必须具有良好的投资环境和行业背景优势;
3)必须具有快速增长的市场潜力和较强的竞争力;
4)项目方所提供的资料,公司营业执照等法律文件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5)必须具有一定的收益,符合风险与收益的匹配原则;
6)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7)必须具有优秀的管理团队;
投资额度50万-5亿美元(低于或超出部分视情商定).
四:提供资料
1)用款申请书原件两份,有企业公章及法人签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国 地) 法人身份证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还款计划书 企业最近3个月的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以上为复印件各两份并加盖该企业公章)
注:严禁任何人以身试法,目无法纪,非法侵权,干扰破坏,欺瞒讹诈,捏造诽谤,否则,授权律师依法追究肇事人刑事责任及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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